那些含苞欲放的花蕾,本该吮吸朝露,沐浴阳光,本该在艳丽多彩的花季灿烂绽放,可他们却过早凋零了……掩上一系列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卷,陈金裕的心灵被深深震撼了,为那些懵懂稚气的眼神,为那些原本可以避免的悲剧,为那些迷失的花季。
不知法而犯法。 三月的花季,不曾是伤感的季节,他要为未成年人举好生命的“盾”牌。
1997年2月,陈金裕还在象山县最偏远山区,是定山派出所的一名民警,辖区发生了一起十六岁少年精心策划的校园绑架勒索案,犯罪手法的老道极为罕见,“法盲少年”——所里资深的民警为之也感到震惊。
校园不再宁静,校园犯罪离我们越来越近,学生是弱势群体,这个群体如不及早设防,花朵便将从此枯萎、夭折,这起案件激起了陈金裕的责任心。3月,陈金裕开始着手自编讲义,自带音响设备巡回到辖区内15所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并担任校外辅导员。
第一次讲课的前一天晚上,陈金裕将近年来本地青少年违法事例一一编成法制小故事,写好后坐在办公室“装腔作势”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心里总觉得不踏实,这样讲是不是适合学生的思维习惯,是否切中校园中存在的教育问题,可不能误人子弟。于是又打电话给当老师的老同学讨教,老同学的答复很干脆,不如明天下午利用班会课时间,到学校来试讲一下,到时再给你具体指点。
到了第二天下午,陈金裕的第一次法制教育课准时开始了,从开场白到报警须知介绍到违法学生的原因分析、防范措施提示,四十五分钟时间很快过去了。末了,请老同学提意见。回答是“你没有发觉全校师生都听得入了谜,你说到教师的心坎上了,恰到好处。不过开始的那几段语速太快,有几句话带有点训犯人的味道。”陈金裕乐了,往后讲课的劲头更足了。
法制教育活动之后不久的一个星期天,轮到陈金裕值班,吃了午饭,值班电话骤然响起,称是家里有人打架,请民警叔叔过来处理一下。闻警而动,赶赴现场,一了解才知是一起家庭纠纷。站在陈金裕旁边的小男孩七嘴八舌地在答腔,仔细一听,小家伙居然在炒卖那天法制教育的内容,合情合理地劝导着父母,其父母听了也惭愧地低下了头。“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推动整个社会”是教科书上的理论。今天让陈金裕亲眼目睹了,搞法制教育不是同样抓安全防范吗?
回所后,陈金裕重新开始编写法制讲义。针对低年级学生接受能力差,传授一些平时如何正确保护自陈金裕,讲授报警的内容、原则和注意事项,而面对高年级学生,则以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开头。穿插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使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深入浅出,生动通俗,不少教师也听得津津有味。
就这样,辖区内15所中小学每学年陈金裕基本上去讲授一次,最少的学校连老师不足60人,最多的学校上千人,为了挤时间,陈金裕往往利用午休提早到校讲课,结束后又匆匆回所上班,有时一个下午就要到二个相距4—5公里的学校讲课。后来陈金裕离开了基层派出所,陈金裕更是乐此不疲,只要有学校邀请,陈金裕就以一名普通人民警察、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的身份上海岛、下农村、进山区去讲课,足迹踏遍全县18个乡镇,累计受教育学生至今13万余人次,教师千余人次。
蓝天下,他更愿做一株向日葵,向着那些早上七、八点的太阳,让罪恶远离孩子们。
做好青少年法的法制教育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不仅关系到青少年自身的前途,关系到许多家庭的幸福,而且关系到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发展甚至是全人类的进步,是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
2000年9月,陈金裕当选为象山县公安局团委副书记,使陈金裕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感觉到自己肩负的责任有多么重大。陈金裕想:做为一名公安战线上的年轻民警,就更应该发挥自身所长,将平生所学和满腔的热血献给法制教育事业,献给为我们这个立法日趋完善、依法治国的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更好的为新一代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以不负领导和人民的重望。
心里打定了主意,便有条不紊地行动起来。第一步,陈金裕自己花费4000多元购买了各类与法律有关的书籍和资料,先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关于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让自己充实起来。接着利用业余时间,把三年来在基层担任校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的经验进行了总结。针对学生法制观念不强、自我防范意识较弱、容易受到周边不良环境和因素的影响,学生特有的攀比心理和虚荣心也比较强等实际情况,结合自己办结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例,编写了针对低年级、高年级学生和家长等三套“花季教育”法制讲义,讲义内容生动、通俗,涉及到形势、法制、道德、理想和未来前途等各各方面。给学生上课时,陈金裕就摆事实、析原因、谈危害的方式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这些内容对学生触动很大,学生们都听得津津有味,一些学生由此渐渐告别了不良行为,走上了健康成长之路。
他深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问题,就必须要积极探索如何预防矫治青少年犯罪,如何全方位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新路子。于是,又一个新的目标形成了,陈金裕暗下决心,要从现在做起,尽己所能地推广自己在这条路上的新体会、新法子。
这几年与学生们打交道,陈金裕发现青少年的特点是敏感、好奇、喜欢模仿、爱冒险。如果引导得当,这些特点是优点。比如青少年思想十分敏锐,吸收新鲜事物快,可以引导他们创新;喜欢模仿,可以慢慢地引导他们发明创造;爱好冒险,则可引导他们探索未知、追求未来。但如果缺乏指导或者引导不当,这些特点就会成为缺点。带着这些想法, 2001年以来,陈金裕就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规律特征及预防对策进行了专题调研,撰写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特点、成因及预防策略初探》、《我县未成年人犯罪年龄提前预防力度要加大》等文章,经常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向他们提供我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建议在我县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他们通过研究后形成议案,提交“两会”。
做好法制教育工作,也需要不断的创新,是陈金裕在法制教育中悟出的道道。因为在现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孩子们面对的是日新月异的社会,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对新事物的洞察力和敏感程度也在不断加大。为此,他目前又在着手将历年来法制教育的材料制作成幻灯,希望实现法制教育电教化,让教育更直观。
2000年以来,在陈金裕的倡导下,全局各派出所都开展了“警钟行动”、“警校共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其中已创省级1家、县级10家)、“送法律进村入校”、“少先队志愿辅导员”、“法制副校长”等一系列活动,现在每个学校都定期安排给学生上法制课,让学生知道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
十年来,陈金裕精心办理每一起涉及青少年犯罪的案件,对有过劣迹和前科的学生建立了重点帮教档案,进行跟踪帮教,震慑了校外不法势力,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全县中小学中一些有过逞能斗狠、拉帮结伙、收取保护费、彻夜不归、谈情说爱、吸烟喝酒、违反校规、挑逗异性等不良行为的学生纷纷悬崖勒马,没有使不良行为“深化”而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努力,象山县学生犯罪率大大降低,校纪校风大有好转,校园变得安宁了,更令人欣慰的是,辖区内再没有一个学生无警情而故意拔打110或119电话。
预防胜于救治。他要伴随顿困的孩子走过花季、雨季的沼泽,为他们撑起生命的保护伞。
1997年9月,陈金裕还在派出所工作。一次到辖区一中学联系工作时,从学校老师处了解到一个情况: 定塘镇有一对姓贺的姐弟,父亲亡故,母亲改嫁,姐弟俩靠在外打工的19岁大姐挣的钱维持生活,就读的姐弟俩即将失学。老师介绍道,姐弟俩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成绩在班上一直名列前茅,这样一个好学生因缴不起学费,主动提出来不读书,真是太可惜了。
陈金裕回到了派出所,与所领导一商量,决定到姓贺的姐弟家看看去。走进贺家门,真正是家徒四壁啊!家里没有一样值钱的东西,连最普通的黑白电视机都没有,我们暗暗估算了一下,全部家当难值万元!不用谁动员,不用谁倡议,陈金裕主动和姐弟俩结成助学对子,还做起了姐弟俩的课外老师,让姐弟俩继续完成学业。逢年过节,陈金裕还特意为他们送些水果、书籍之类东西。那个姐姐懂事,也听话,她不仅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也是同学眼中的好伙伴,更是弟弟眼中的好姐姐。1998年,姐姐为了不增加陈金裕的麻烦,决定辍学打工以完成弟弟的学业。陈金裕知道后,马上赶到学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真诚打消了姐姐的辍学念头,学习更努力了。
读初二的张某因受残缺的家庭的影响,缺乏家庭温暖,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鬼混,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当时还是责任区民警的陈金裕千方百计把小张从通向违法犯罪的歧途中拉了回来,并设法使其与其他违法青少年拆帮散伙,割断关系,小张也切实感受到温暖,体会到了人民警察是在真心实意地挽救他,从而消除对立情绪,愿意接受教育和挽救。
看着那些孩子们在陈金裕的帮助下重新开始美好人生,那种欣慰就仿佛老师亲见自己的学生成材一般,从那以后,陈金裕对法制教育更精心,也更主动了。1999年初一段时间,晓塘某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较差,经常有打架、敲诈、盗窃等不良行为发生。为确保学校门前安全文明的环境,陈金裕经过精心准备,作了《“家庭负面教育”与未成年人犯罪》的专题讲座,并会同所在学校张贴加强防火、防盗工作的通告,制作安全防范手册,共同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受到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随着网吧异军突起,某职业学校原来有许多学生外出玩电子游戏成瘾,有的甚至发展到逃课的程度,许多上网的学生陷入情网,整天整夜沉迷于网恋中,许多学生成绩下降,一度校风不振。网吧有问题,但网络无错,陈金裕利用给学生讲解法律知识的机会,积极正确地引导他们科学利用网络,吸取网络中的精华部分,对这些学生采用个别教育的方式,经常主动接近他们,与他们促膝谈心,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变化和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对越轨学生进行形势、法制、前途和道德教育,帮助他们分析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性,为他们指明改正的方向,使他们逐步向好的方面转化。
2002年3月,海岛某村发生一起强奸幼女案,涉案可疑的戴某闻讯离家出走,派出所民警几次传唤未果。该所领导紧紧抓住县委政法委开展的政法干警进村入户送法律之机,督促其早日投案自首,专门邀请了陈金裕和派出所刑侦专干到戴某所在村上了第一堂课,我们会同镇政府联村干部赶在太阳西下前来到了小渔村,挨家挨户通知村民到村书记家集中听课。讲课时,陈金裕不仅送法律上门,还有针对性地讲解了报警及投案自首等相关法律条文,推心置腹讲授了投案自首的利害关系,生动形象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 的内容,恰到好处的分析,使渔民听了耳目一新,深受启发。讲课结束后村主任主动上门找到戴某,将刚刚学到的法律知识向戴某重复了一遍。第二天早晨就出现了“民警才送法律进村,就有疑犯投案自首”的动人一幕。
此外,陈金裕还注重在工作中挖掘素材,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等宣传媒体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通过对典型案例的真实报道,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前因后果,以更好地预防青少年犯罪,更有效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陈金裕先后在《人民日报》、《中国火炬》、《宁波日报》、《平安时报》、宁波市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省、市县报刊电台发表了稿件上千篇,2002年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团体先进工作者,2004年5月获公安部“怎样当好法制副校长”征文一等奖,2004年度宁波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个人,2001-2005年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其先进事迹也多次在《中国火炬》、《青少年与法》、浙江法制报、宁波市人民广播、宁波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刊播。
有人曾把青少年犯罪与洪水、猛兽连在一起,多年来法制教育让他始终坚信,只要有一盏阳光,花儿就不会迷失方向,会拥有一片朗朗的蓝天。这阳光就是法制教育。为了让罪恶远离孩子,蓝天下,他更愿将爱和责任化作一缕缕的阳光,将光明和温暖带给祖国的花朵,让她(他)们永葆芬芳与活力。
备注:
陈金裕,男,1974年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5年8月从警,浙江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员,现任象山县纪委党风室副主任。2002年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团体先进工作者,2004年5月获公安部“怎样当好法制副校长”征文一等奖,2004年度宁波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个人,2001-2005年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其先进事迹也多次在《中国火炬》、《青少年与法》、浙江法制报、宁波市人民广播、宁波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刊播。
联系电话:1380665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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