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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山县少工委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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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象山共青团】【时间:2006-12-10】【点击:】【字体:小 大】【 背景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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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少工委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
少先队象山县工作委员会设主任2名,由分管领导和县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2名,由团县委学少部长和县教育局具体联系学校少先队工作的一名同志组成;县总辅导员1名,原则上由县教育局具体联系少先队工作的同志担任,县副总辅导员根据市级需要设若干名,由对少先队事业有激情,对少先队工作有干劲,对少先队活动有丰富经验的同志组成。
二、工作职责
县少工委主任:全面负责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工作,负责协调社会及相关部门开展少先队工作。每年听取一次以上少先队工作报告,定期研究、解决少先队的热点、难点问题。
县少工委副主任:协助少工委主任工作,负责制定少先队工作规划、总结撰写,各类少先队活动组织开展,辅导员队伍培养、考核,学校少先队工作检查、指导、督促、考核。
县总辅导员:协助少工委副主任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负责指导全县少先队工作,组织、督促各校及副总辅导员、委员按照要求开展各类少先队活动。
县副总辅导员:协助总辅导员工作,认真完成总辅导员交给的各项工作。每人牵头负责一个重点项目的制定、组织、总结工作,能开设具有指导性的少先队工作讲座,积极参与组织全县少先队辅导员培训。
委员:根据本单位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少先队工作,深化少先队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民族精神代代传、雏鹰争章、手拉手、节约资源“四个一”、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等少先队品牌活动,加强组织建设、阵地建设、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理论研究等少先队组织自身建设,促进素质教育的进一步提升,服务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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