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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月份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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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各团组织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
【来源:象山共青团】【时间:2006-12-7】【点击:】【字体: 】【 背景色:杏仁黄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秋叶褐
帮护结合      惩教并举
——象山县公安局各团组织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
象山公安青年作为一支承担青少年事务管理职能的重要力量,近年以来,在县局党委以及团县委的关心和指导下,各团组织通过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切实发挥公安职能,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为我县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现将我局各团组织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以法制宣传为抓手,营造校内良好环境。
为做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 2000年以来 我们及时召开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学生干部、镇乡有关领导座谈会10余次,听取他们对法制教育的意见,分析学校治安现状和违法青少年发展历程,使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要我创建”转变为“我要创建”, 至今,全局共有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个,县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4个,2002年陈金裕同志被为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团体先进工作者。
为使中小学生有良好的受教育环境,我局各团组织积极开展了“平安校园”和“创建平安大道”等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对学校 200米内的游戏机营业场所进行了清理。我局各团组织还与辖区各中小学校建立了警校共建关系, 全局14个派出所均与辖区内的中小学签订了校外辅导员工作协议,派出所把辖区民警确定为责任人。各派出所坚持把乐意做青少年思想工作、本人素质好、业务精、法律知识较为全面的优秀团员青年担任校外辅导员,并结合派出所月考评,每月对工作进行考核,每年进行评比 。目前,在各中、小学担任校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的团员青年共有76人,他们选择与学生联系比较紧密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定期深入到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向学生发放了“民警联系卡”,讲授安全防范常识,并注重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符合时代特点的学生心理,配合学校老师开展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学校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使学生受教育率达90%以上。与此同时,我局各团组织切实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维权意识教育,告诉他们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不可以拳头“说话”,鲁莽行事,以免造成一生遗憾。新桥、定山、大徐派出所团支部对即将踏进社会的应届毕业生进行重点教育,使他们自觉遵纪守法,迈好人生重要一步。局团委陈金裕同志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对学校法制教育乐此不疲,只要有学校邀请,就以一名普通人民警察的身份上海岛、下农村、进山区去讲课,足迹踏遍全县各地,至今累计受教育学生5万余人次,教师千余人次,撰写的多篇有关青少年法制教育文章在省、市级获奖或发表。
      二、以惩治犯罪为手段,维护校外周边环境。
为了尽可能给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一片无污染的“净土”,消除毒害青少年的犯罪因素,我局各团组织在打击、整治校外环境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针对青少年接受能力强,意志脆弱,容易受到不良因素感染的特点,加大对娱乐场所管理和查禁力度。结合县局为期二年的“严打”整治中心工作,治安大队、各派出所相继开展“黄、赌、毒”整治活动,收缴淫秽物品,切实做好青少年保护工作。据统计,至今县局组织民警对各类娱乐场所进行清理500余次,收缴非法出版物、VCD光盘上千件,有力地打击了毒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各种“黄源”,通过对各类娱乐场所的整治,广大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爵溪边防派出所还在学校综合市场等辖区人员活动多的场所设立了9 块有关青少年维权警示牌,在青少年经常活动的场所公布了青少年维权咨询电话号码, 24小时受理与青少年维权有关的咨询。
    针对一些学校门口出现的敲诈学生钱财的情况,丹城派出所团支部进行了专项整治,对游荡在学校周围形迹可疑的不良青少年及时采取联系家长、训导教育的方式,近年来,该所分别对9名犯罪嫌疑人作了相应的处理;南庄派出所团支部采取了不固定的巡逻检查机制,专门派青年民警每星期抽3次到高教园区门口进行巡逻检查,并对不良青少年予以警告教育。这些行动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学校周边地区的恶势力,为青少年提供了较好的学习环境。与此同时,我局交巡警大队的团员青年为杜绝校门口发生交通事故,坚持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增派警力维护校门周围秩序,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三、以“治病救人”为原则,帮教罪错青少年。    
我局各团组织全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办理有关未成年人刑事、治安案件中,不使用枪支、手铐、警棍等警械、警具,在讯问未成年违法犯罪嫌疑人时坚持有其监护人在场。我局各团组织依托资源优势,组成了一支由家长、学校、民警紧密配合的帮教组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青少年维权活动。针对青少年世界观尚不成熟、可塑性强的特点,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警钟行动”、“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载体,帮助这些曾经走过一段弯路的青少年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为罪错青少年指明努力方向,使罪错青少年认识到自己的人生价值,看清社会,彻底转变原先扭曲的心灵,客观上起到了预防和减少罪错青少年重新犯罪的作用。丹城派出所的校外辅导员在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中采取广泛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他们对丹城某中学十多名有违法倾向的学生采取跟踪考察、重点教育,起到较好的效果;南庄派出所团支部排摸出辖区需重点帮教学生9名(其中中学生8名、小学生1名),所团支部选派青年民警,进行一对一帮教,并经常与学校、家长联系,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这些学生的情况有明显好转;大徐派出所团支部在创建维权岗的过程中及时掌握辖区某中学不良青少年的动态,实施不良青少年训导制度。
     我局各团组织在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中,在贯彻实施“二法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作了一些工作,但尚存在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一是各团组织总的发展尚不平衡,全局总体参与面不够广泛,一些团组织的维权活动开展不力,积极性不高;二是维权活动的内容还不够深入,效果体现尚不明显;三是没有形成社会各方面的总体合力,与群众联系不多。因此,在下一步的创建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结合公安中心工作,广泛动员全局各团组织投入维权活动,并积极争取各级组织的关注和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完善管理体系,健全监督机制,寻求创建规模;要进一步拓展和创新内容,探索与“青年文明号”联建,提高活动的整体水平,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贡献出公安青年的一份力量。
共青团象山县公安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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