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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07年度共青团强镇、农村基层团建示范村、规范村、青少年生态环保示范村创建工作考核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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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象山青年】【时间:2008-1-3】【点击:】【字体:小 大】【 背景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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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团委:
根据共青团强镇等创建工作安排,团市委拟于近期开展2007年度共青团强镇、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百村示范、千村规范”工程、“青少年生态环保示范村”创建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07年度共青团强镇创建单位
2、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百村示范、千村规范”工程创建单位
3、“青少年生态环保示范村”创建单位
二、考核方式:
1、2007年度共青团强镇创建单位。由团市委抽调力量组成考核小组对各创建单位进行考核,各县(市)区交叉进行。考核小组由团市委干部、各县(市)区团委分管书记、各县(市)区强镇单位负责人2名等人员组成,采用集中听汇报的形式,通过看、听、查,真实了解各创建单位的工作情况。
2、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百村示范、千村规范”工程创建单位。对于团建示范村创建单位,考核小组将在强镇考核过程中一并考核。规范村考核由各县(市)区团委按照甬团【2007】16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团市委,团市委将适时进行抽查。
3、“青少年生态环保示范村”创建单位。各县(市)区团委在依照甬团办【2007】16号文件有关标准预先考核各创建单位工作的基础上,将通过考核的创建单位名单报送团市委,并将其一年的工作总结、相关活动照片2-3张,寄至宁波团市委农村部,由团市委进行审核确定。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标准详见甬团【2007】15号、16号文件,甬团办【2007】16号文件。
四、有关要求:
1、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共青团强镇、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百村示范、千村规范”工程、“青少年生态环保示范村”等验收工作是不断加强我市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检验一年来创建工作实绩的重要环节,各县(市)区团委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抓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2、要认真做好创建总结。各地团委预先做好自查工作,组织共青团强镇、农村团建示范村、规范村、青少年生态环保示范村创建单位对照标准逐条分析,逐条做好总结。要做好一年来的工作资料整理,活动照片收集,并分类装订成册。
3、各县(市)区团委将入围最终考核的示范村名单于1月20号前报送团市委,并于1月20日前组织好“青少年生态环保示范村”的考核验收材料送至团市委农村部。
附:宁波市强镇、“百千”创建考核工作安排表
共青团宁波市委办公室
2007年1月4日
附:
宁波市强镇、“百千”创建考核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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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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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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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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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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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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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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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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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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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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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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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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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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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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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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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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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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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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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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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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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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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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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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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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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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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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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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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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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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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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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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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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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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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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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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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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